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蘇秀慧/台北報導】 2009.01.21 05:46 am
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昨(20)日決定,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定位維持現狀,不轉型為獨立機關,金融政策權保留在金管會,金管會主委陳不必被削權了。
江宜樺指出,目前符合定義的獨立機關只有NCC,金管會、中央銀行、公平交易委員會、中央選舉委員會都不算獨立機關。未來央行是否朝獨立機關功能調整,江宜樺說,這部分尚未討論。
避免金管會既負責金融監理業務,又負責金融政策,「球員兼裁判」,民進黨政府時期原有意將金融政策權回歸財政部,組改小組昨天的決定,讓金管會不致大權旁落,行政院將擁有金融政策最後決定權。
研考會主委江宜樺表示,金管會的監理業務雖有獨立公平性,但所掌管業務還包括金融產業發展、金融政策,必須和行政院各部會密切配合,因此應該維持現狀,不必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那樣,轉型成為基準法定義的「獨立機關」。
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民國93年通過的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」定義下的獨立機關,機關內的委員是任期制,正副首長由行政院長提名,立法院同意任命。
江宜樺說,金管會維持現狀,委員還是有任期,以保障獨立公平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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